1、取水许可
2、洪水影响评价审批
3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
4、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(不含河道采砂)审批
5、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
6、城市建设填堵水域、废除围堤审核
7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
8、占用农业灌溉水源、灌排工程设施审批
9、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、渔塘许可
10、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
1、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
2、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
3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
4、建设项目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审核
5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